2007年7月31日

育兒書上沒教的事



真的沒寫嗎?? 這個很重要好不好?!


*眼睛和電腦螢幕請保持30公分以上距離*



*請放置於蔭涼處, 勿陽光直接曝曬*



*雙腳請確實踏在體重計上*



*桌面請保持清潔*



*貴重衣物請用手洗*

(目前淨重4396 g, 1個月又6天)

12 則留言:

  1. 喂!
    最後一張玩過頭了吧
    哪天不小心上報

    回覆刪除
  2. 還好不是放在洗衣機裡面照 \囧/

    回覆刪除
  3. 話說手卷的阿媽在洗完手卷想上廁所時
    也會把手卷人暫放到洗衣機裡...
    XD

    回覆刪除
  4. 伶伶你好,我是無意間逛到你家的潔西卡,初次見面向你打聲招呼!!

    恭喜你當媽媽,你家寶寶非常可愛喔!!是男生吧!!一看就是男生樣呢!!

    新手媽媽一開始會很辛苦,可是看你用照片搭配旁白的搞笑,我知道你是個快樂的新手媽媽!!!

    再次恭喜!!

    blog.pixnet.net/cutelady77歡迎有空來我家逛逛!

    回覆刪除
  5. 也怕被抓去關的手卷媽2007年8月1日 上午8:58

    補個圖

    http://portal.choucc.net/modules/gallery/albums/album159/DSCN2418_m_c.jpg
    不乖小孩的下場

    http://portal.choucc.net/modules/gallery/albums/album159/DSCN2420.sized.jpg
    櫃子裡的嬰兒

    http://portal.choucc.net/modules/gallery/albums/album189/DSCN4192.sized.jpg
    請帶我回家...

    回覆刪除
  6. 你們太好笑了吧!
    真後悔沒看到這對幽默的夫妻。

    回覆刪除
  7. 板主回覆:
    是的! 請大家不要欺負腿腿唷

    兒童福利法 第 四 章 保護措施
    第 26 條 任何人對於兒童不得有左列行為︰
    一 遺棄。
    二 身心虐待。
    三 利用兒童從事危害健康、危害性活動或欺騙之行為。
    四 利用身心障礙或畸形兒童供人參觀。
    五 利用兒童行乞。
    六 供應兒童觀看閱讀聽聞或使用有礙身心之電影片、錄影節目帶、照片
    、出版品、器物或設施。
    七 剝奪或妨礙兒童接受國民教育之機會或非法移送兒童至國外就學。
    八 強迫兒童婚嫁。
    九 拐騙、綁架、買賣、質押兒童,或以兒童為擔保之行為。
    一○ 強迫、引誘、容留、容認或媒介兒童為猥褻行為或性交。
    一一 供應兒童毒藥、毒品、管制藥品、刀械、槍砲、彈藥或其他危險物
    品。
    一二 利用兒童攝製猥褻或暴力之影片、圖片。
    一三 帶領或誘使兒童進入有礙其身心健康之場所。
    一四 其他對兒童或利用兒童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。

    回覆刪除
  8. 板主回覆:
    .....
    洗衣袋是很安全的
    不要害我們被告

    回覆刪除
  9. 板主回覆:
    不是放在馬桶裡就不錯了 你說是嗎

    回覆刪除
  10. 板主回覆:
    謝謝
    腿腿是不是你的雞雞不夠大
    阿姨不確定你是不是男生耶

    回覆刪除
  11. 板主回覆:
    補個連結

    回覆刪除
  12. 板主回覆:
    還有機會見面的........
    大概吧~~
    看看還有沒有左左右右的東西可以撿來用

    回覆刪除